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一期1#酿造车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一期1#酿造车间工程 已由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随州市高新区,随州大道与青年东路交叉口。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一期1#酿造车间工程占地面积约87397.59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1686.8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一层框(排)架结构(非钢结构)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工程施工费约152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570个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018年5月份至今连续不少于6个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单体建筑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的类似工业厂房(跨度不小于18米、非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提供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跨度、非钢结构等内容,须由合同甲方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招标后,建设单位申请监管部门组织核实,如发现提供资料不实,将按照投标人虚假承诺处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3月 1日至 2019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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